發展性的管教方式

2012062814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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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發展性的管教方式」:

這個學說指出對任何一個小孩在任何年紀任何情況之下,父母對他們應有合理的期望。

如果一個孩子在某件事上做不好是因為年紀太小,那他就不該受到處罰或斥責;

但從另一方面來說,如果孩子已經夠大,應該可以表現出某些行為,

那麼他們覺得該懲罰斥責孩子,或至少要商討改進之道。

一般父母都會接納嬰兒期的幼稚,

就如 吉塞爾 博士所說: 沒有人會因為嬰兒用爬的,不用走的而懲罰他。

大多數的人也不會因為三歲的孩子偶爾便溺就懲罰他。

但當面對較嚴重的犯錯時,沒有經驗的父母便可能認為孩子可以做好卻不肯作好,

他們懲罰孩子認為孩子調皮不認真學習,卻不曾考慮孩子身心發展的成熟度。

我們覺得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,事實上,了解與尊重「發展的未臻成熟」能避免懲罰的發生。


因此,父母若能抱持發展性管教的原則,就不會因為一個四歲的孩子撒謊或亂講話而懲罰他;

不會因為一個六歲孩子說「不!我不要」而懲罰他;也不會因為一個七歲孩子不整理教室而懲罰他。

當孩子表現不佳時,這類父母會說出他們的失望,會鼓勵孩子繼續努力,

會說明他們要求的目標—誠懇,誠實,乾淨,服從,更重要的是他們樂於等待孩子的成長。


因此,我們對各年齡層行為特質的了解越深,我們對孩子的期望便愈切實際。

多數父母都樂於見到孩子在各方面的發展,比預期中來的快,

但父母若能對孩子發展年齡和階段有更多了解,就會比較有耐性了。


記得去年夏天我花了一個月時間,將發展心理學的指定教科書讀完。

一邊讀一邊汗顏,因為書裡許多的觀念不只是兒童發展學家該知道的,

也是小兒科醫師該知道的觀念,這些年來有太多的家長在門診詢問有關孩童的行為發展問題,

例如為什麼二三四歲的孩子「講都講不聽」?

有一次一位醫師同仁也問我:「為什麼叫二歲多的大女兒逗弄妹妹時要輕輕拍,

可是大女兒都講不聽,一樣很用力的拍妹妹?

可是跟大女兒講道理的時候,她又好像都聽的懂啊!」

也有家長問:為什麼敎三歲的孩子認顏色,敎很多遍都不會?

還有問:孩子經常說些不存在的事情,是不是頭腦有問題?

 諸如此類與「特定年齡發展」有關係的問題,

如果家長們不了解孩子在不同年齡層原本就有不同的認知發展功能,

往往會因為家長的過度期待,而對孩子有不合理的要求,結果,大人和小孩兩敗俱傷